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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對象不等於交往的那個人

一般人常會陷入一種迷思,以在一起多久來衡量愛情輕重,五年也許都很甜蜜、也許愛恨交織、也許滿是煎熬,很難說誰對誰錯,只是客觀上新女友懷孕了,在她不想拿掉小孩的情況,男方鐵定是必須做出這樣的抉擇,除非他更狠,不予理會,總之這就是p腿的代價
亨 再這裡說男人是禍水 我認為一點也不為過!

在某家公司我曾親眼看過 眾人皆是認同得情侶

大家拿到喜帖時都傻眼 不是同事中得女主角!

女主角打去對方家裡 男方媽媽 還認為是那女得來鬧事!

你說可悲不可悲!!

去喝這種喜酒 簡直是爛到極點!

所以呢 這種劇情 最好不要在眼中上演!


wen0115 wrote:
今天得到的震撼消息....(恕刪)

女的可憐.....
男的可惡.....

最賺的是誰??~~~~是交往5-6年的女友
因為至少他不用結婚了才去擔心老公會去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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