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省錢與貪小便宜,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我覺得,您的男友,並沒有不省,他有自己的想法,充其量,依照目前您敘述的,我覺得只是他不貪而已,並沒有不省。
樓上有大大說,去小七就與省錢無緣,我覺得他說的對,因為我也不在小七買東西,啤酒去賣場或是美聯社,咖啡自己煮,外帶出門,不喝任何飲料,不吃小七食物(茶葉蛋除外),我去小七,幾乎就是領物件而已。
我不喝手搖飲,不買星巴克,人生中,除非要應酬(買給客戶),不然,從未自己買過任何一家手搖飲,星巴克,甚至是其他咖啡館的咖啡。
這比較像是,省錢,當然,沒有這些消費,也就不在意所謂可以綁那些那些可以省多少趴多少趴了。
不花最大。
teenei wrote:
昨天跟閃光去小7買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