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車子都是你付錢買的,那你真的該放生他了。如果他之前也有上班賺錢,買了房子、車子,我覺得他才該放生你才對。連5萬(又不是50萬、500萬)給他圓一個創業夢都不肯,還要放生他,真的是不能共患難啊。你是不是有一種失業就是廢物的觀念?是說5萬能創業也真是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