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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條件,接受了

kao_king wrote:
兩個她你的中文令人難...(恕刪)


就是台灣的房子是女生住的房子所以給女生
一點都不難理解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kao_king wrote:
兩個她你的中文令人難...(恕刪)


你又再當國文小老師了啊!
現居的房子本來就是婚後買在女方名下的喔…

感謝你常常有空幫網上的各位改錯,辛苦了。
M25K2 wrote:
男方爽快女方也無意拖...(恕刪)


好聚好散,不拖不欠
北七社社長 wrote:
不含股票分紅大概50...(恕刪)


哇!難怪可以這麼大方,花錢買自由。
這20年來都是偽單親的狀態
就算有愛,也沒了
分開也不見得是壞事,兩個人都有一些空間
態度跟本事
3500萬可以了
以前派駐在對岸當工程師時候,很多男性主管大部份的婚姻狀態都像婚內失戀,夫妻關係不太好
還要求更多勒哈哈哈,有這些就很好了,男方不拖泥帶水,拿這麼多當然開心啊,台灣有多少對離婚能拿到這些10%
夫妻的開始與結束
都是數字…..

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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