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怪獸安安 wrote:安安大家好小女子實在(恕刪) 只要妳有這個想法,就快分手吧。再下去會越來越痛苦,妳不適合他,他需要找個共同打拼,不計較的。他也不適妳。妳需要找個共同OOXX。OOXX指,不知道要講什麼,應該妳自已知道。
排除有沒有很愛他,你們確實會生活的很苦,因為你不是男性,女生在職場常常會有很多風險,例如生孩子,照顧孩子就是你第一個會面臨的風險,如果你沒有工作了,請問怎麼生活,現在看起來就是只能靠你了,薪水高,代價高,壓力,時間,責任,累的像狗回到家,家事誰做,心裡若不平衡,爭吵一定會有的,還有你現在還年輕,等到年紀越來越大,體力越來越差,現在可預見的事你其實應該都明瞭,現在就是有多愛男友了,是否非他不嫁,是否願意為了他忍受這一切
小怪獸安安 wrote:目前男友30,我27,交往兩年了(同居於台北租屋中)我個人一直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 其實妳已經算是結了婚.都已經同居在一起這麼久,洞房不知道幾百次了.夫妻不就也是這樣嗎?差別單單在於有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身分證沒有配偶名字而已.差別在於要分開的話,不需要去戶政事務所辦手續而已.趁著沒有法律登記,想甩就趕緊甩,你自己不說,也沒人知道你曾經和男人同居.
別聽那些網路酸宅的酸言酸語那些酸宅大部份都見不得人好結婚本來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牽涉到兩個家庭的事妳覺得可以忍受未來要養男方全家,妳就繼續下去但這種生活品質的巨大落差妳得適應下去沒人可以告訴妳分或合自己想清楚就好
依目前經濟狀況並沒有很差只是貪....男方如果是大公司的話應該每年調薪3%,10年應該可以到100萬10年後小朋友剛好上學,教育費用也不至有問題男友照顧家裡的人天經地義要是我是你男友,我應該會放生你,你比較愛的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