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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需扶養原生家庭 我該往下走嗎?

小怪獸安安 wrote:
安安大家好小女子實在(恕刪)


只要妳有這個想法,就快分手吧。
再下去會越來越痛苦,
妳不適合他,他需要找個共同打拼,不計較的。
他也不適妳。妳需要找個共同OOXX。

OOXX指,不知道要講什麼,應該妳自已知道。
排除有沒有很愛他,你們確實會生活的很苦,因為你不是男性,女生在職場常常會有很多風險,例如生孩子,照顧孩子就是你第一個會面臨的風險,如果你沒有工作了,請問怎麼生活,現在看起來就是只能靠你了,薪水高,代價高,壓力,時間,責任,累的像狗回到家,家事誰做,心裡若不平衡,爭吵一定會有的,還有你現在還年輕,等到年紀越來越大,體力越來越差,現在可預見的事你其實應該都明瞭,現在就是有多愛男友了,是否非他不嫁,是否願意為了他忍受這一切
小怪獸安安 wrote:
目前男友30,我27,交往兩年了(同居於台北租屋中
我個人一直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

其實妳已經算是結了婚.
都已經同居在一起這麼久,洞房不知道幾百次了.
夫妻不就也是這樣嗎?

差別單單在於有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身分證沒有配偶名字而已.
差別在於要分開的話,不需要去戶政事務所辦手續而已.

趁著沒有法律登記,想甩就趕緊甩,
你自己不說,也沒人知道你曾經和男人同居.
別聽那些網路酸宅的酸言酸語
那些酸宅大部份都見不得人好
結婚本來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牽涉到兩個家庭的事
妳覺得可以忍受未來要養男方全家,妳就繼續下去
但這種生活品質的巨大落差妳得適應下去

沒人可以告訴妳分或合
自己想清楚就好
除非你覺你以後你養他就好
家庭裡他不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只要愛妳就可以
這樣就走下去
不能接受就放生吧
媽寶不是一天造成的
不要妄想妳能改變他或他媽媽與妹妹
妳的條件可以再找更好的
很簡單
就假想一下婚後你所假設的壞情形如果全發生
你還能不能繼續走下去
不能的話
孩子千萬別生
婚也不要結
趁年輕早點分手
妳才27而已
條件看來比男方好
何愁別處無更好的草可摘?
孩子一生下來要離婚就難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看到大洞不閃過去,是怎樣?
是超人不會受傷嗎?
做人就要自私一點,又不是做神。
不過有一種例外,真愛可以壓過一切負擔苦痛。
你心裡應該有答案了,加油
我朋友的老婆也很嫌棄他的家人
結果我朋友他妹從年收百萬到五百萬
我朋友的老婆從年收四十萬到0

應該被嫌棄的是誰還不知道呢
依目前經濟狀況並沒有很差
只是貪....
男方如果是大公司的話應該每年調薪3%,10年應該可以到100萬
10年後小朋友剛好上學,教育費用也不至有問題

男友照顧家裡的人天經地義
要是我是你男友,我應該會放生你,你比較愛的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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