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1637 wrote:如果是害怕財產被瓜分還怎麼樣的,請雙方達成共識後簽屬婚前協議書。 這個我知道,你可以去問一下周遭的女性,假設男方比女方正資產多,據我所知大部分的女人都不願意放棄萬一離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權,問題是根本沒女人願意簽婚前協議,所以才只同居不結婚啊。
有些人就覺得結婚了才有真實感跟安全感代表...雙方對彼此都有責任在而且家裡也有長輩...結婚流程有的沒的從簡還好談可以接受的長輩真的是開明的不行...要一輩子這樣只同居下去的應該很多女生都無法吧...假如買房生子也是要各算各的嗎?
Moses5222 wrote:偏偏愛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 就是因為愛跟金錢無關,所以婚前先簽個約表示這婚姻只是一起生活,各自的資產都跟此婚姻關係無關,因此同意雙方萬一離婚放棄分配對方婚前跟婚後財產的權利,這樣不對嗎?我認同愛是高尚的情操,所以如果雙方真的有愛情,不會因為不結婚而不愛,也不會因為要求簽婚前協議而不愛,除非對方想的不是愛而是別的東西。
Justin0325 wrote:就是因為愛跟金錢無關,所以婚前先簽個約表示這婚姻只是一起生活,各自的資產都跟此婚姻關係無關,因此同意雙方萬一離婚放棄分配對方婚前跟婚後財產的權利,這樣不對嗎?...(恕刪) 如過這樣的話,那也可以,你高興就好,不過愛愛也要算錢,生孩子也要算錢,煮飯給你吃也要算錢,洗衣服也要算錢......,既然要分的乾淨,當然要乾乾淨淨,不是我爽的我不算錢,你爽的要算錢
mozhangyo wrote:假如買房生子也是要各算各的嗎? 請爬文,我之前有回答過,買房看誰付錢就是誰的、小孩用每個月雙方收入約定一個金額匯入的共同支出帳戶養,其他自己賺的錢自己管,雙方無權過問,不難吧。
bananahung wrote:如果有生小孩的打算,有了法律上的證明,對小孩子可能比較好吧 如果有生小孩的打算,簽婚前協議是最好的方法,如果要當頂客族不生,可以簽婚前協議財產分開或者同居不婚都不影響生活。
Moses5222 wrote:如過這樣的話,那也可以,你高興就好,不過愛愛也要算錢,生孩子也要算錢,煮飯給你吃也要算錢,洗衣服也要算錢......,既然要分的乾淨,當然要乾乾淨淨,不是我爽的我不算錢,你爽的要算錢 請爬文,我同一個問題回答好幾次:結婚生活分成三個部分:一個是金錢、一個是生活、一個是愛情1.金錢:房子、共同生活支出,房子誰繳頭期款跟貸款就誰的,如果房子頭期跟貸款雙方各付一半,離婚才有理由可以分一半,支出成立共同帳戶每個月把約定金額匯入帳戶,所有生活花費都用那個帳戶支出清清楚楚,其他自己的錢自己管,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不互相替對方揹債當保人,這樣公平性最高。2.生活:你提的家事屬於自發性的自然反應,看到家裡髒亂看不下去就自然就會去打掃、自然會去倒垃圾,這本來就沒有分你做還是我做,既然一起生活就會自動去做,這部分本來就是做多少都跟金錢無關。3.愛情:性生活、牽手擁抱...這都是愛情的一部分,這些愛情雙方都有付出,相對抵消沒啥好說,當然也跟金錢無關。小孩是共享的,小孩並不會只叫媽媽不叫爸爸,雙方都有監護權,還要算什麼?如果離婚看小孩要跟誰就誰養,如果雙方都不要或雙方都要就打官司,判給誰就誰養,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愛愛雙方都有享受到、洗衣服雙方也都會做,相對抵消還要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