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們的停車場是可以以天計費 因為一月份遇到元旦連休+過年 導致實際上班天數只剩15天或更少所以月租反而比每天繳費還要來的貴結果今天到停車場後停車場就貼個公告 說元月份無法以日計費 要按照時間收費這樣停車場單方面的突然改變收費條件 請問有法律可管嗎或是需要多久前就通知車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