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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正常作法要追上去?

昨天去高雄參加同學的婚禮 順道把同學載回竹山家裡
我停在加油站內的停車格 把同學放下來 上個廁所準備回台北

後面有一台galant 坐著兩男兩女看起來非善類的混混
不知道在幹麼 一直交換位子 一下女生去作駕駛座 一下又換男生
不管他們 我們很累了 全部上車準備要開車了

正要打檔 蹦一聲直接斜插在我肚子上 我們都嚇一大跳
但他還是繼續貼著我的車開
開到兩車駕駛座可以對看的位子停下來
然後他直接加速跑走 我們第一個反應就是趕快記車號
對方迴轉後 停在路邊 很怕他們要幹麼
趕緊叫其他人上車 車就算了

沒想到他們是下來換駕駛 我猜九成是酒駕
但剛看到他們的臉感覺不像這麼醉 況且這種撞法讓我感覺很像故意的
肇事逃逸 正常作法要追上去?

接下來當然是請警察杯杯來處理
紀錄一些和作筆錄

快結束的時候 警察杯杯跟我說
正常的作法 是追上去 人都跑了留在原地有什麼用
應該跟著他們的車子 然後一邊撥電話給警察 讓他們圍捕
另一位警察杯杯好像也同意 這種說法

請問大家遇到都會追上去嗎?
我還是不大敢耶

追了車牌 廠牌顏色都對
但資料中的電話與住址都沒有車主這個人
看來得自認倒楣了
2008-12-08 21: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作法
說真的遇到這種事情鼻子摸了也自認倒楣,這個社會已經變了,就連開車逆向行駛都認為自己有閃大燈提醒對方就算沒錯.

但樓主雖然財物損失了,但至少人沒事情就好.
我的經驗是留在原地,不破壞現場...

只要記住他的車號、車色及款式

警察來了交給他們就可以了......

不過所謂的肇事逃逸....如過對方有停下來看,後來又走的話...

這樣是不構成肇事逃逸的....

看了上述大大的回答
不過所謂的肇事逃逸....如過對方有停下來看,後來又走的話...

這樣是不構成肇事逃逸的....


小弟不禁有個疑問
那就是有人不小心把人撞死
停下來看
然後就走
這樣也不算肇事逃逸嗎??
請版上魔人解答一下吧!!!
moles wrote:
我的經驗是留在原地,...(恕刪)


好像不是這樣唷......

小弟也曾經是被肇事逃逸的受害者

對方撞到了我以後 闖紅燈 加速逃逸 雖然撞到我以後

(我不確定有沒有停下車來 畢竟我都倒在地上翻滾好幾圈 )

之後上法院 他說他有停下來 但是法官是說 不管怎樣 除非受傷的人有揮手或是示意對方可以離開

(他還說 我有揮手示意 我都快要爬不起來了 最好是有辦法揮手叫他走)

這樣才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不然就算是你停下來 一下子 就離開 還是會構成肇事逃逸的

幸虧有路人幫忙追了上去並且抄下了車牌

保留現場很重要 但是追到對方也是非常重要

因為對方還一度說是朋友開車 不是車主自己開的 但是都被目擊者識破了

所以我想 一方面趕快保留肇事地點的痕跡 用粉筆或是DC拍照下來

然後快追上去吧
hi.. http://blog.xuite.net/rraayy1111/blog
ethanc wrote:
追了車牌 廠牌顏色都對
但資料中的電話與住址都沒有車主這個人
看來得自認倒楣了


既然車牌、廠牌、顏色都對,再看有沒有車禍的痕跡,
如果有的話,那就叫他們賠了,哪有自認倒楣的道理!

不過不追上去是正確的!生命安全比較重要!
生活大小事:http://qekpwos.spaces.live.com/
邏輯上來推論 肇逃雖不應該
但如果沒有人員受傷 基本上條子也不太想受理這種案件
因為這案件沒啥績效的
選擇不追是明智的 怎知道對方身分 車上有啥傢伙 如果不幸遇到通緝犯 或是贓車的
那也欲哭無淚


"應該跟著他們的車子 然後一邊撥電話給警察 讓他們圍捕"
他怎麼不說追上去再把肇事者制伏送到警察局直接做筆錄更省事.
這些人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肇事者會乖乖讓你跟嗎? 追逐中造成更多無辜受害者不是更糟.

ethanc wrote:
昨天去高雄參加同學的...(恕刪)
哇!南部的警察這麼屌歐.

居然說---快結束的時候 警察杯杯跟我說
正常的作法 是追上去 人都跑了留在原地有什麼用
應該跟著他們的車子 然後一邊撥電話給警察 讓他們圍捕
另一位警察杯杯好像也同意 這種說法


留在原地保持現場狀況怎麼會沒用哩.要是追上去沒追到.或是追到了被......
對方大可以反咬你一口說是你的錯!

我個人就有2次類似經驗.而且當時過來處理的員警都是說應該要留在現場做幾個動作:保持現場完整並拍照.畫出車輛所在位置.畫完後把車輛移到旁邊等警察來處理!

一次是我開車被一台機車撞到前左側保險桿.對方是個未滿20歲的小伙子.撞到後想跑被我攔住.不過後來還是趁我在照相時跑了.之後做了筆錄.找來對方家長處理(聽說是不敢來).最後還是賠我錢銷案了事
另一次是在河堤邊與一輛汽車會車時雙方後照鏡相撞.後照鏡整個從底部斷裂.本來這種事很難斷定誰錯誰對(雖然地上有畫雙黃線.但因天色昏暗.加上撞到後雙方都未馬上停車)結果對方一下車就破口大罵.問我怎麼開車的.要怎樣處理?我一靠近正準備開口.結果一聞.靠!喝酒哩.還敢下車興師問罪.我問他要如何處理.叫我賠或是他賠我都不太對.那我說叫警察來處理嗎?他竟然還說對....我就打了電話(順便記了車號).這時有台車經過.好像是剛跟他一起喝酒的.停下來跟他說幾句話之後.他就上車加速跑了之後也是做了筆錄.結果是對方老婆出面.據說是台商.當時傳喚的時候正在大陸沒空回來(奇怪.又一個是這樣)最後也是賠我錢了事.

抱歉.囉哩囉嗦一大堆.只是想提供個人親身經驗.僅供參考.
你追上去 就沒有現場了 如果你有保險 也需要保險公司理賠

之前在楊梅.等紅綠燈.被後面的車撞.後來說要賠.就跑了

追上去 記下車牌. 一邊追 一邊打電話報警.電話中警察叫我不要追了.如果沒有人員傷亡.
追逐中更容易出車禍

後來去警局做資料.對方車是報廢車. 只好填一填寫資料.保險公司理賠這樣.


祝那一些撞你的人.早一點投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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