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車子被偷、小偷抓到了,我有什麼權利可以爭取嗎 ?

三個月前,車車被偷走了,當時有去警局登記。

昨天接到警局的電話,說車子找到了,要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不過,得知的是車子已被拆掉、車零件已經被分批賣掉。

現在小偷人是抓到了,請問大家,我可以做什麼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呢 ?
2008-10-25 12:26 發佈
痛扁小偷一頓…………------------------------當然不行!

叫小偷還你一台------------------------------也不可能
申請國家賠償--------------------------應該沒機會


所以……有可能只有自認倒楣吧!

突然發覺偶只是個01街友 >
買條狗鏈,帶條皮鞭,愛的小手(橡皮果凍那種!有黏最好.順便現場上膠水)
帶個印泥台和張白紙~
過去和它聊聊~

進警局:
"開的很爽喔!"~亮狗圈給它看~
"花的很爽喔!"~皮鞭地板抽兩下~
"被抓很甘苦喔"點頭就~小手黏它左右臉各一下
"這張簽一簽就可以出來了"~丟一幾頁好聽話在上面,直接翻到最後一塊
讓它見獵心喜一下!凹它簽!

寫完!整本撕下來,剩最後一頁給警察就走了~

上面寫:我不要臉這摸多年了,今天遇到貴人,想改過!要罰就罰個夠~2倍徒刑吧!
地點:xx路警察局
時間:X月X日 X時

































本人親簽.......


然後拿給警察就可以離開了~

誰說一定是它笑你哭,反過來不行喔!奇怪了!
說到這一點
真該建議咱們台灣的法律改一下
改成偷東西..或其他造成他人損失的行為..
除了原本的法律責任以外...還要賠對方全部的損失....
最好加倍

或監獄跟外面的公司合作
把工作外包給在監獄裡面的犯人做
看是要按件計酬..或是算每日最低薪資標準
來賠錢給受害者
如此被害人可以得到賠償
犯法的人又可以的到警惕
豈不是兩全其美



看起來滿悲觀的

有沒有實際案例可以遵循呢

有沒有適當法律可以適用呢

否則

費心辦案

辛苦抓賊

只是要花納稅錢請'牠"吃牢飯

順便進修[偷竊技術]和聯絡[銷贓管道]

難怪

戝越抓越多



不要想太多!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自認倒楣

比較好的結果是:在小偷出來的時候堵牠,請牠一頓粗飽

如果覺得這樣太過暴力,那就不斷催眠自己:是上輩子欠小偷的,所以這輩子要還.....

不要幻想法律會站在受害者的一方,在台灣,加害者的人權是很重要的
乾脆公投改一下這條法律或是增加些罰則好了
小偷是不怕關.他也沒錢賠償你.法院交保後還是繼續偷車.這就是我們選出的立委為本土台灣人立的法
我的建議是犯罪的人強制勞改,或是類似古代發配邊疆充軍

讓這些人戴上手拷腳鐐去做苦工,不工作只有挨餓,基本糧食只有餅乾和水

不過這麼作的話,人權團體第一個跳出來抗議.....。

哀~~~
說實在的,偷人家東西的垃圾,根本就不配用到"人權"
根本就是畜X嘛!何必用對人的方式對待牠們呢?
沒意義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