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謝謝
沒停止線的怎麼停?直接停交叉路口中間?
以不妨礙對向為原則,越出停止線並盡量靠車道左側。不難看到阿,路上90%以上的人都會為別人想,用這樣的方式等待左轉,就一定比例的人很會為自己想,車頭突出到佔用來車道一半。
另外有沒有考慮過交通順暢度的問題?
讓對向2線到都打結會有比較順暢?有些還是突然車頭就突出,不僅交通打結還造成危險。
這大家都會遇到,如果不想遇到
就一直保持外線道行駛就沒這問題
那為什麼不說左轉車別佔用來車道?
想讓就讓,這全看你的決定
其實下次看到我應該會讓,因為要讓了才能檢舉第48條第3款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我到目前為止是沒檢舉過別人,但有時候會想,我不檢舉的話,對向車輛可能也不知道自己違規?
我平常路口看行人或是車子要插入前方這種都會讓,或紅燈會刻意車輛偏左點讓機車方便通行到前方機車停車格,別人方便我也方便,舉手之勞而已。但是這種妨礙對向只為自己的,還理所當然要讓,還真讓人不服氣。有時候下橋,車速40.50,還要剎到10.20等右邊沒車再切過去,後面全部車輛也都是,就只為一個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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