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換一個方向來討論違規的代價。
假如違規罰款是用來嚇阻駕駛著對於用路者的行車安全,而罰款的金額又不足以達到目的話,
是否政府有機會提高法款金額來真正的達到嚇阻的效果?
一般罰款都是300,600元,對一些人來說根本無所謂,好便宜呀!
紅燈右轉,雙黃線迴轉,臨時併排停車...等等的小違規,根本不痛不癢,老子開雙B 有的是錢。
嚴重的酒駕也最高罰9萬。 這錢對有錢人來說也是便宜,車撞爛了再買一台。
每天新聞都有車禍,酒駕,行車糾紛等等。 難道每天發生的事,一再發生就無法嚇阻?
我想到的是錢 ! 錢不是萬能,但是沒錢就萬萬不能
我們政府罰款還需要顧忌到民間所得? 按比例去課罰金???
想想如果罰款金額貴到你覺得很痛,你還會想圖利自己的方便?
舉例 :小違規就5000 ~1萬起跳
超速,逆向‵...等等 5萬起跳
酒駕 第一次犯100萬 第2次200萬 撞死人罰1000萬
沒錢就關,很簡單,關你不是免費的,被關的時候還要負責一些勞動來還債 (如泰國的洗屍體)
沒錢還就看罰多少錢等於關多久。 (政府不是免費養你)
對有錢人,反正錢多嘛, 1000萬的稅收 + 牢獄之災,
這樣政府也可以賺取一些國庫金費與有效的嚇阻大部分違規,
這不是比營業稅還好賺,反正違規與酒駕,每個縣市天天都有。
你嫌政府罰太貴,就不要想挑戰違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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