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想出這種<包你噴錢>的取締方式

早些日子先在萬里隧道實行,才執行一個多月就在那邊說什麼0死亡事故真的覺得滿扯的,原來所謂的數據只要一個多月的時間就能拿來當佐證,想賺罰單可以明說,講的一副就是為了降低事故的樣子
當然科技日新月異,國外先進國家也遂行多年,未來科技執法一定是趨勢
而科技執法來說,超速大家一定是比較好預防,至於路上常見的龜速,那就是防不勝防,總不可能科技執法只抓超速不抓龜車吧?那大家都一起龜在路上好了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假如我一開上高速公路,就把ACC自動跟車開啟,設定好法定速限,然後就一路台北高雄高雄台北?我既不超速,車多的時候也能保持安全距離,搭配車道偏移、主動煞車,應該就萬無一失不可能被取締~~
這樣以科技破解科技執法應該不算違法吧?
不過對於買不起好車的老百姓應該就很難用科技破解科技執法
只能靠自己的黃金右腳了
因為要有ACC自動跟車
通常都給是雙B或者百萬以上高級國產車才有
買得起的人才能開得輕鬆又不怕科技執法
這樣看下來真心覺得科技執法不公平
有錢的人可能都罰不到,反而收入不高的人可能得常貢獻國庫
對於常常開長途容易疲勞駕駛也最常被罰的貨車司機也很慘阿
開得又累又還可能被罰,假如貨車也能有ACC就好了
好奇問問,開貨車被開罰單的話,是司機繳還是公司會幫忙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