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h135 wrote:耽誤送貨就慘了...(恕刪) 客貨車但非載貨使用,可以合法佔據"貨車裝卸貨專用"車位?這樣警察就不能開單了?可以開變更車體無客貨分離桿$900~$1800嗎?並需到監理所驗車?真正需要上下貨的貨車就慘了?自己方便就好,又沒違法,道德關係?台灣最美的是人呀...
你真的沒看清楚,我買這台車除了假日載家人出遊,平日也要送貨,送貨時找不到車位停貨車格怎麼會是只顧自己方便,佔便宜呢?我是合法停車當然不用慚愧,反而是問心無愧!!如果是你你會不停嗎?我當然要沾沾自喜買到客貨車可以合法停貨車格,如果買其他休旅車只能違停或是強停貨車格,這才是真的不道德不是嗎? 陳阿杰543 wrote:只顧自己方便,佔到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