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部老車想要報廢,欠的稅金及罰單約有3萬左右車雖然還能正常使用,但殘值應該是不及欠繳的數目,加上牌也被吊銷了所以想處理掉看到外面有些廢車回收業者的廣告說給它們回收可終止稅金,還可以分期付款?想請問監理法規中是不是真的有相關規定?可以的話還是不太想夠過回收業者
沒驗車不可能會註銷掉(沒驗車會罰錢,有時會不寄單子的哦),我認為你去查一下比較ok,不然改天什麼案件跟你扯上了就不好了。ps*我之前的情形跟你一樣過了三年都沒收到公文想說沒事,結果最後收到法院公文(要開庭),原來是有人用我的大牌去作案,後來跑了很久解釋一大堆跟拿出證據才決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