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車禍警方繪製現場圖
我直行車,對方為左側插到我的前方車。
當時狀況:
我直行(是有比較靠路邊行駛,但離路邊也還2.1公尺),
突然左前方插到我前方,對方應該是想靠右停車,
當時他車速很快的切入(法規上我知道車速只是個參考)。
對方保險理賠的判定:
理賠認為他們只願意付修車費15000元的七成。
我認為不合理,我直行車應該路權算我的,
為何我該認賠三成呢?
保險說的七成三成,到底是他說的算嗎?
請求各位網友的看法,接續我該怎麼做,才能得到比較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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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月的等待,終於申請警方初判
初判表出來了,
結果從對方理賠說他們該負七成責任,
最後初判表上說他們是無責,
初判表卻說我剛起步未顧及他人安全??
真不知道警方從何判定我是剛起步?
從肇事圖看來怎麼對方會是無責?
接下來我該怎麼扳回我的劣勢呢?
修車已經修了1萬多,
該再花3000請車鑑會判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