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今天我騎乘機車時 在路口與一輛自小貨車發生碰撞對方車子無損我的機車損壞無法騎乘到警局做完筆錄後 警察只叫我聯絡對方看要怎麼處理聯絡對後 對方說他是開公司的車送貨 無法做主對方的公司說要先鑑定 才能通知保險公司處理所以是要我去警局申請鑑定嗎 還是通知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1.先去警局,調路口監視器,看能不能看到事發經過,如果沒有,沒關係,找路過事發地點的車輛,如公車,小轎車等等,請警方協助調閱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親自去警局調路口監視器,自己看畫面找車輛,警察很忙的,沒時間幫你找,如果有公車的話是最好的,因為公車上都有行車紀錄器,但是只保存7天,7天後就覆蓋了2.鑑定的話,一個月後可以向警方申請初判表,免費的(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前一陣子說要廢除)你問一下警方3如果沒有初判表,那就去申請車禍鑑定,要去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但是要自付3000元.總之,先把車禍證據保存下來,出車禍,自己扮柯南,警方很忙沒時間理這些小案,除非出人命,上電視否則只能靠自己了HYJ116 wrote:請問各位大大今天我...(恕刪)
1.除非 有一方很明顯 有全責 不然 基本上賠償還是用分析責任分析來算...不然你覺得該怎拆帳雙方才滿意2.車禍沒受傷基本上也就自己跟對方談 除非有受傷 (過失傷害) 不然都慢慢走流程但是 不保證對方 會不會做啥不理智行為 法律是最後的保障 請慎用3.正常是各修各的(最好留照片做證據) 最後拿帳單看責任來分 有保險記得先通知 印象是7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