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處理流程

請問各位大大
今天我騎乘機車時 在路口與一輛自小貨車發生碰撞

對方車子無損
我的機車損壞無法騎乘
到警局做完筆錄後 警察只叫我聯絡對方看要怎麼處理

聯絡對後 對方說他是開公司的車送貨 無法做主
對方的公司說要先鑑定 才能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是要我去警局申請鑑定嗎 還是通知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2016-03-11 22: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處理流程
1.先去警局,調路口監視器,看能不能看到事發經過,如果沒有,沒關係,找路過事發地點的車輛,如公車,小轎車等等,
請警方協助調閱行車紀錄器,一定要親自去警局調路口監視器,自己看畫面找車輛,警察很忙的,沒時間幫你找,如果有公車的話是最好的,因為公車上都有行車紀錄器,但是只保存7天,7天後就覆蓋了
2.鑑定的話,一個月後可以向警方申請初判表,免費的(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前一陣子說要廢除)你問一下警方
3如果沒有初判表,那就去申請車禍鑑定,要去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但是要自付3000元.
總之,先把車禍證據保存下來,出車禍,自己扮柯南,警方很忙沒時間理這些小案,除非出人命,上電視
否則只能靠自己了


HYJ116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今天我...(恕刪)
先通知保險公司辦出險,請對方也先辦出險,鑑定結果還有得等,出事五天內要辦出險,要不然鑑定後,吵半天,保險公司說你們沒辦出險!最後你們的事一定更麻煩。
可是對方一直說要先要初步判定表
如果像樓上說的 等一個月後再拿初步判定的話
是不是就沒辦法出險了?

還是要先要求對方先通知保險公司出險?
1.除非 有一方很明顯 有全責 不然 基本上賠償還是用分析責任分析來算...
不然你覺得該怎拆帳雙方才滿意
2.車禍沒受傷基本上也就自己跟對方談 除非有受傷 (過失傷害) 不然都慢慢走流程
但是 不保證對方 會不會做啥不理智行為 法律是最後的保障 請慎用
3.正常是各修各的(最好留照片做證據) 最後拿帳單看責任來分 有保險記得先通知 印象是7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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