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台突然從民宅車庫衝出來的車子猛撞我車子的側面。
導致我的車子前後門都爛掉,B柱也陷進去了
對方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負責,我車也去修理了
對方保險公司(新光)說只能賠償我七成的修理費用
我需要自負三成,因為雙方都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因素
目前如果照新光產險所說的他7我3
也就是說…我倒楣被撞,車子修了兩萬多,
扣掉他幫我出的七成我還要自付七千的修理費,
而且還要去負責對方車子的三成維修費???
我車是保國泰的強制和第三責任險
不過我方保險員只是打電話給我說
他覺得我方不應該有三成責任,應該是無肇責
對方車主的態度則是說他們看保險怎處理就怎處理
奇怪,自己開出來沒看路撞上我
還要被撞的負三成責任?這不會說不過去嗎?
紅色為對方車
黑色為我方車
箭頭為行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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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由於事故發生未滿一個月,所以初判表還不能申請
所以我現在是跟對方保險公司說我要等初判出來在說了
謝謝各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