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外側車道並於右轉前十幾公尺有打方向燈
轉彎前也有看一下右後照鏡,並無看到車輛
結果右轉轉到一半時被後面的機車撞到後保險桿

如圖中間的位置
對方手肘擦傷
當下報警和叫救護車
之後做完筆錄後,警察也不說肇車責任在哪,只說小時叫我們看要不要私下和解
對方說賠他掛號費及修車的錢約1300,當下覺得小錢,賠錢了事快解決就好
於是和對方約這星期談和解
隔天打給保險公司問出險,保險公司說報出險明年保費增加不止二千,建議我如果金額不大不要報
今晚打去時,對方又提因受傷請假希望我再賠他請假的薪水及全勤獎金
當下我就覺得不太高興,因為我自認我沒什麼錯,是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而對方一直認為是我太晚打方向燈而害他撞到我
於是和他說等事故分析出來再談
現在問題是:
事故分析會明確指出肇事比例嗎
我怕沒明確指出來,金額會很難談
另外他請求的我一定要照單全收嗎
我被他撞到,我沒事,他有受傷,結果還要求賠他一堆東西,感覺很差
另外如果報出險,因我這邊沒有要維修的地方,所以他也不用賠我
如果我的肇責低的話,出險理賠他的金額可能比我明年增加的保費還少
到時候可以和保險公司說不要出險我自己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