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文章

刪除文章 請管理員回收一下
刪除文章 請管理員回收一下
刪除文章 請管理員回收一下
2015-07-24 20: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文章
1.此次事件無人傷亡,是不幸中的大幸。因為有人受傷,停紅線的前因後果可能會被拿出來檢視。

2.對方停止在路邊被撞是一件事。停在不該停的地方是另一件事。紅線停車是要繳罰金給政府,不會影響車禍判讀。

3.除非能證明那台車完全擋住你朋友的視線與車道(漣一台車都無法通過),若是很明顯連一台車都無法通過,還要硬過,調解委員會與法官會說甚麼呢?

invetn wrote:
請問各位我朋友坐A...(恕刪)


道義上的問題待會再談...

撞車了,駕駛當然有責任,那車主A有責任嗎?
車主A的責任在駕駛者不負責任時才會產生,也就是被撞者找不到駕駛者那就只好找車主A了。

所以被撞者的車損駕駛者要賠,車主A的車損駕駛者也要賠。

當初若報警,駕駛會被開無照駕駛罰單一張,但有了警方記錄保險就能理賠了,那駕駛也許就不用負擔那麼大的金額。
當然這前提是車主A願意出險,他不願出險也是白搭。

= = = =
道義上來說...
對方的車由駕駛者賠,車主A的車應該要車主A自行吸收才合情理,這部份也要駕駛者賠就拗很大了。

車主A當下說跑,但決定跑的人還是駕駛者,建議跑跟決定跑....差很多啊!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