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弟我在前幾個禮拜騎機車在這段路上發生車禍,我是直行的,對方也是直行,由左往右,當時我的時速大概是4.50吧,
因為左側那邊正在施工有圍鐵網,我沒注意到有車,他就已經開到我左前方了,我已經緊急剎車但來不及撞上他的後車門,
人大腿擦傷、膝蓋挫傷,現在是康復了,也做過筆錄,對方前幾天寄來調解書,對方理賠專員在今日打電話告知,他說依照事故現場的圖片等等,對方是幹道他的路權比較大,變成我要負7成責任他負3成,但1個月還未到,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也還不能申請,明天就要去公所調解了。
我想請問圖片上對方的路權真的比較大嗎?
我需要等到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出來後再去和解嗎?
希望各位大大幫小弟我解個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