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受傷開立診斷書?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上禮拜小弟我發生車禍,

因為有稍微受點傷,

所以做完筆錄之後自行到急診室掛號,

但是問醫生是否可以開立診斷書,

醫生是叫我自己改天在掛號複診,

然後再開立診斷書,


請問這是正常程序嗎~~

還是說在急診室的時候就應該馬上開立診斷書?

因為這樣變成還要再掛一次號,

其實也只有擦傷跟瘀青,

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求一定要有診斷書..



另外這些掛號收據是可以收集起來,

然後對方保險公司都會理賠嗎?

謝謝各位大大
2015-04-29 17: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診斷書
診斷證明書, 要確定最後一次回診時再開,
否則申請強制理賠或其他保險理賠時,
就要申請好幾次囉..
不列在診斷證明書上的回診日期所開的收據...
理賠是不認的..
急診可以開診斷書,但是急診醫師通常盡量不開
主要是因為有寫傷勢要過幾天情況才會明朗化
有的地方受傷也會第一天沒事隔一兩天才痛
而有些骨折一開始X光也可能看不出來
要是開了診斷書寫挫傷,之後發現是骨折
往往會帶來一些困擾

所以寧可叫你到門診複診再開
比較可以確定傷勢
事故當天開比較準確吧
誰知道你哪一天又怎樣受傷
然後都算在車禍上
謝謝上面各位大大,

已經掛好今天的門診,

準備去拿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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