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車 右前方與機車擦撞 第一時間報警並提供行車記錄器 對方受傷在家休養 我有保財損險 可是保險公司看了行車記錄器說應該是對方的責任 這樣財損就不能理賠對方(對方手機摔壞 摩托車輕微受損) 目前車禍發生5天 請問我該注意些什麼 另外 保險公司可以協助我什麼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