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機車擦撞 想請教

我是開車 右前方與機車擦撞 第一時間報警並提供行車記錄器 對方受傷在家休養 我有保財損險 可是保險公司看了行車記錄器說應該是對方的責任 這樣財損就不能理賠對方(對方手機摔壞 摩托車輕微受損) 目前車禍發生5天 請問我該注意些什麼 另外 保險公司可以協助我什麼 謝謝大家
2014-10-26 14: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汽車 機車

gt-lantice wrote:
我是開車 右前方與機...(恕刪)


有時保險公司並不是與你同一陣線、同一立場。

能少賠當然要想辦法少賠。
我五月多也遇到,到了最近才跟我求償!
所以根據我經驗,我勸你去趕快跟保險公司聯絡,
然後申請初判表!如果自己真的“完全”無責,就不用理他了!
如果有責,就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談吧!

gt-lantice wrote:
我是開車 右前方與機...(恕刪)


先去警察局備案,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gt-lantice wrote:
我是開車 右前方與機...(恕刪)

保險公司能斷定肇事責任? 那還要法官幹嘛?
擦撞一般雙方都有責任,怎麼可以說自身完全枚責任?
我之前也有跟機車碰撞

對方車頭損壞嚴重

我的車子只有小刮傷

報案處理後

後續我就告知保險公司

最後就都由保險公司出面跟對方談

我都無需出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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