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容小弟描述一下事情經過
今天下午小弟準備右轉至巷弄內
一載滿4人的機車因煞車不及追撞,致使右後方車門遭受撞擊
當下報警處理 做完酒測 也至警局做完筆錄 取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同時把行車記錄器的檔案讓警察備份(事情發生當下,女王搖下窗戶後,行車記錄器清楚的錄下對方說"煞車失靈煞不住所以撞到,不好意思....")
想請教各位
由於發生在外地,小弟也不可能去調解委員會
順序上應該是先憑登記聯單出險
但是如果責任歸屬是對方
保險公司向對方求償的時間及後續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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