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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恕刪)
我對你的說法先提出保留
只要循正常的醫療體系就醫都可以開出證明
沒有那種甚麼叫做不知道怎麼開醫生證明的 (麻煩你公布就醫地點和醫生大名)
摔到整台機車撞爛會開不出就醫證明 那真的很厲害
為何你不採取就醫後取得醫生證明透過刑事責任取得合理民事賠償
反而要以難以認定的民事訴訟的精神賠償求償? 不解
如果已經獲得, 我想應該也簽了和解書, 基本上和解書可能會註明放棄法律追究.
但你們還是可以提告, 只是贏面不大, 因為你們確實也收到錢了.
補充一下, 你們還是可以討個工作損失, 機車維修費之類的,
但精神賠償這種隨你喊的幾百幾千萬, 這很有難度喔.
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方開車撞飛騎機車的親人飛出撞地,
機車已撞爛,還好親人平常選購安全帽等級是比較好的<4000元~5000元>
對方除了猛拍照,當下完全沒道歉,還覺得是我方的錯,
筆錄完成後送交裁決所,
最後裁定出來是對方全部的錯,
對方目前只有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後,其他至今完全沒有來電關心傷勢道歉..等等,"完全不聞不問"
雖然親人四肢都是不嚴重擦傷,但因為傷比較重的是頸部手臂拉傷,
車禍發生後然有去看醫生,醫生說拉傷不是外傷,也不知該如何開要
車禍一個半月了至今仍是疼痛像這樣子的狀況,除了保險醫療單據賠償,這種精神上的痛可否申請精神賠償
請問是不是對方保險公司賠償以後,其他難道真的都肇事者不關對方的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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