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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恕刪
2014-07-19 8:25 發佈
台灣就是這樣子..
除非是後車追撞你..
不然幾乎都是雙方都有肇責..
以後可能都得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
否則苦處都只能自己吞下去了..
講真的..公路上...
10台汽車會出現2台亂開的..
10台機車會出現8台亂騎的..
行車千萬還是要注意安全!!
能閃則閃吧!!

悠悠帥哥 wrote:
請問 小弟開車轉進板...(恕刪)


帥哥,遇這種巷子,您的車應緊靠右側行駛才對。

不然,以後還會發生車禍的。

car888 wrote:
帥哥,遇這種巷子,您...(恕刪)
+1

car888 wrote:
帥哥,遇這種巷子,您...(恕刪)


+1
3樓的一句話就把事情清楚講完了,
以你的照片跟現場事故圖看來
初判給得很合理吧
看不出來對方就要負全責

當然如果不服, 就自費3000去申請肇事鑑定吧

什麼叫做垃圾裁判表?

什麼叫做養什麼人?
如有行車紀錄或監視影像,證明對方超速,也許有幫助
car888 wrote:
帥哥,遇這種巷子,您的車應緊靠右側行駛才對。
不然,以後還會發生車禍的。



像這種巷子我都會開很邊邊(右邊)
但是大多數人都會開中間吃整個車道
看位置你也有些問題, 為何要開到這麼中間呢? 如果今天不是機車而是汽車, 我猜也照樣出車禍
加上這類彎道路口是需要凸透鏡, 如果沒有你開車就更要留意
慢慢開是沒錯但是你位置太中間了,去申請鑑定也不一定可以減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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