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或是了解此問題的大大~發生事故後.比例為100%對方負責.車輛維修部分對方保險公司受理.但是我因為工作關係一年換一台車子(中古車)有監理站證明今年8月本來又要換車了.但是發生此事故.造成我的二手車價損失8萬(有車商估價單)連同維修時間必須租車代步的費用.我如果去告民事毀損.法院大約會怎麼判?
剛剛爬文有看到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461382&p=8idiot2 大大有此經驗.最後也是由法院判定該賠多少...經過私下調解對方完全不想拿一毛錢出來.也只好走法院訴訟了
我有這方面經驗,但我車是營業租賃車,汽車公會公定價營業損失一天3500元,法官有「法源」判賠。若是自用車難!因法官認為修車期間可改搭公車捷運之類替代交通工具上班。除非你能舉證讓法官認同的說法。車價折損我是花四千請相關單位鑒價,折損二十五萬,法官照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