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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們的意見

已經了解下一步該如何走了,謝謝所有留言及私訊給我的大大們!

謝謝大家!
2014-05-23 14: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大大們 意見
絕對不要,不然你就變待宰羔羊呀,而且提告了就沒所謂暫緩的問題 ,只有撒告或訴訟程序走下去兩種方式,而且他告你就給錢,就會軟土深掘,你要讓他相信你有不怕被判刑的決心,反正你有保第三人保險,頂多最慘繳18萬給政府以後,民事怎麼判就由保險公司處理囉,不然問你的理賠人員建議
事情發生到現在幾天了? 如果快滿半年, 也還沒和解, 我想不論你給不給這筆錢, 對方都不會撤告.

給了錢, 不夠又來要錢, 要不到錢, 又提告............

對方提告了, 接下來應該會先去檢查官的偵查庭,
檢查官會問是否有調解、為什調解不成功, 以及你是否有賠償意願, 再決定是否要發回調解, 還是起訴.

大小王子 wrote:
絕對不要,不然你就變...(恕刪)


有詢問過,叫我這段時間多忍耐了,不是等到對方接受和解、不然就等法院判決 ~"~

里斯特 wrote:
事情發生到現在幾天了...(恕刪)


還不到1個月,每天都為這件事感到自責難過

謝謝大大意見 我會參考
看到你這麼有心!!

真誠處裡吧~合理就給!

不像我媽被撞~我媽在急診室的期間(雖然只有扭傷挫傷)

但肇事者從警察來做筆錄完都只在門口, 警察做完我媽筆錄要跟他做~肇事者還對警察念說我媽怎麼說

一定都推給他等...TMD~我媽是被他後面撞耶 FK

中間都不聞不問!

現在也只推給保險公司~期間保險公司只打來一通說看病資料要留著

W T F
提告就是要錢的,先給還是會被告
要是先給錢可以取得不追究刑民訴訟,那不就等於是和解了
現在應該還是錢談不攏吧?
就是只能一直調解到和解,如果開價太離譜,
就只能等檢調介入然後法官判決了,之後背刑責及緩刑易科罰金罰款了!

先被告在判決前和解還是可以撤銷告訴的

沒有和解前六個月期限內受傷一方一定會告傷害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的,除非對方不懂!
對方已經講明說 我不先支付機車修車費及看護費,不管開幾次調解會,他們都不會去的! 就是上法院

機車修車費加看護費約7萬.....也不是小數目

保險公司表示我私底下付的 保險公司是不會承認有這筆帳目! 所以我無法申請這筆費用!

叫我慎重考慮

一般的車禍官司,只要有人受傷害,無論住院不住院。他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這是屬於刑事官司,會有刑責問題。當然,獲判緩刑或是罰款是很常見的判決。

只不過,以刑事官司逼迫民事和解是一種很常見的手段,而且,和解的機率很高。和解金額,也會偏向原告的意思。

因為,你身為被告,害怕被關就會付出一筆錢出來和解。


SWAT沛恩 wrote:
對方已經講明說 我不先支付機車修車費及看護費,不管開幾次調解會,他們都不會去的! 就是上法院
機車修車費加看護費約7萬.....也不是小數目
保險公司表示我私底下付的 保險公司是不會承認有這筆帳目! 所以我無法申請這筆費用!
叫我慎重考慮
東大叔
你可以把現場圖po給大家看看嗎?另外肇責出來了嗎?千萬別先拿錢,上法院就上法院,不然對方會怎麼跟你要錢很難預期的,而且我覺得你去探望他的次數及給紅包的錢都要記錄下來,這些上法院應該可以是你有誠意的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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