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年前有三張20元的臺北市停車費單沒繳,可能是我固定停的地方有人亂拿,導致我逾期沒繳,加上戶籍地沒人居住,等到要換駕照時發現我已被double double,20 20 20變2400x3,7200,於是我打去監理所求助,最後先繳罰金並去信義路的停管處補繳60元,一個月後就收到監理所的7200元支票,所以記得要去申訴喔,但前提是要沒有罰單的簽收記錄喔,,給您參考。
Jinchiao wrote:事情是這樣的 我女王...(恕刪) 寄來的通知單上,不是都會有單位地址跟電話嗎?打去問不就知道了!每個縣市的管理單位都不一樣!你不講清楚在哪個地方停車逾期未繳!人家也很難給正確的資訊,難不成要搏杯?高雄市現在很方便,去超商查詢補單就可以繳了!我前幾天才繳了一筆99年的停車費!若是罰單可能要去金融機構或是監理所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