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目前正使用排氣量的方式來決定機車的道路行駛路權 .只有 250cc 以上的才能行駛多數被限制的內側車道 .所以我以為大家都很認同地說 ....原來大家不喜歡用排氣量來決定路權 !有些人說得很好 , 150cc 有時候也會騎得比 2000cc 的快 , 用排氣量來決定路權 , 真的太傻了
應該是說對汽車族有利的大家才會贊成一般道路汽車族不喜歡有機車擋在他們前面所以一般道路一定要用排氣量分流在高速公路上一般汽車除的CC都沒到3000CC所以當然不贊成用排氣量分流除非寫1500CC跟大貨車大客車禁止行駛內側車道或許大部分的人就贊成的用這個反諷白牌機車不能行駛一般道路內側車道的部分汽車族是不會接受的因為一般道路爺們不允許機車擋到他們的路即便是黃牌或紅牌汽車爺們卻都不想想自己為了一時的方便臨停或併排停車才是造成塞車或車禍的最大原因人都是自私的看開一點吧
有時候,我們會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對的並不為過就像我一直以為,牌照稅徵收級距,應改為以馬力或車輛長度來計價依樣我也錯很久,比你還慘,因為,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錯在哪兒要不然,怎麼 vios 和 benz E200 年度稅費會是依樣多?忘了我是誰 wrote: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