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 我錯了 , 我不該以為大家很喜歡用排氣量來決定路權

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目前正使用排氣量的方式來決定
機車的道路行駛路權 .
只有 250cc 以上的才能行駛多數被限制的內側車道 .
所以我以為大家都很認同地說 ....

原來大家不喜歡用排氣量來決定路權 !

有些人說得很好 , 150cc 有時候也會騎得比 2000cc 的快 , 用排氣量來決定
路權 , 真的太傻了
2014-03-11 12: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權 排氣量
應該是說對汽車族有利的大家才會贊成

一般道路汽車族不喜歡有機車擋在他們前面
所以一般道路一定要用排氣量分流

在高速公路上
一般汽車除的CC都沒到3000CC
所以當然不贊成用排氣量分流
除非寫1500CC跟大貨車大客車禁止行駛內側車道
或許大部分的人就贊成的

用這個反諷白牌機車不能行駛一般道路內側車道的部分
汽車族是不會接受的

因為一般道路爺們不允許機車擋到他們的路即便是黃牌或紅牌

汽車爺們卻都不想想
自己為了一時的方便
臨停或併排停車
才是造成塞車或車禍的最大原因

人都是自私的
看開一點吧
有時候,我們會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對的並不為過

就像我一直以為,牌照稅徵收級距,應改為以馬力或車輛長度來計價依樣

我也錯很久,比你還慘,因為,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錯在哪兒

要不然,怎麼 vios 和 benz E200 年度稅費會是依樣多?


忘了我是誰 wrote:
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恕刪)
這位大大,您沒有錯喔。很多事情是可以提出討論的喔!沒有討論哪來的進步呢。像台灣大多實施的政策,多採政商的一意孤行,導致失敗,勞命傷財然後全民買單...這才是該認錯的地方。

忘了我是誰 wrote:
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恕刪)


政府是用輪子數量才決定路權

忘了我是誰 wrote:
畢竟我國實施了30多...(恕刪)


依你的邏輯,要以不怕死來決定路權

Rick0857 wrote:
依你的邏輯,要以不怕...(恕刪)


難道開車上路就是想死 ?
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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