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籲交通部 , 改採汽車排氣量大小 , 來限制小排氣量的汽車 ,不能行駛某些道路 .學學我國實行30年的禁行機車的做法 , 把小排氣量的機車都當成無法正確使用道路的對象 , 限制其行駛的權力 !把高速公路的內側讓給 3000cc 以上的車輛 , 解決龜速的問題 !就好像只要是白牌機車 , 一律都只准許行駛外側車道一樣 .我相信我國實施了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 大家都很滿意 .所以推廣到汽車上面應該也會很不錯 .
你這種想法跟當初推禁行機車的人一樣治標不治本要治本就要從教育訓練下手特別是駕駛觀念台灣駕照太容易取得考照制度流於形式這才是最大問題機車駕照容易考汽車駕訓班只為了應付考試以上這些拿到駕照的人幾乎都不具備路上行駛能力台灣太多這種流於形式沒意義的考照所以說要終結這種流於形式的考照制度未來才有可能終結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