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1) 沒裝eTag 並不會受罰!
(2) 裝了 eTag 也並不需要預先儲值!
(3) 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才會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781
二、未申裝eTag車輛有多元欠費查詢及繳費管道
(一) 計程收費階段,未申裝eTag且未預付登記之民眾,可利用超商多媒體通路平台(Kiosk)、遠通公司直營門市等、遠通客服電話、高速公路1968客服中心免費電話、智慧型手機App軟體(遠通版)查詢應繳通行費,與ETC用路人相同。
(二)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1. 自動繳費期內:可利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 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2.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3.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二) 計程收費後,....
3. 依規費法高速公路通行費應採預付式:計程收費階段係採全電子無人工收費,政府將依法鼓勵用路人多採用預付方式繳費,不僅可維持國庫收入之穩定,又可達到上述減少用路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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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所謂 "依規費法高速公路通行費應採預付式", 這點我查證一下財政部國庫署網站, 似乎沒看到此類規定
http://www.nta.gov.tw/web/AnnC/uptAnnC.aspx?c0=382&p0=3844
所以這點有點立論基礎薄弱
況且若真的"應" , 那就沒有什麼事後繳費的作業才是
但事實上就是有事後繳費, 那高公局一整個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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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遠通電收網站
ETC自動繳費期仍然是維持12-27天:
上半月:每月1日 ~15日之應繳通行費,自動繳費期期限為當月27日
下半月:每月16日 ~ 月底之應繳通行費,自動繳費期期限為次月12日 若遇假日將不遞延。
若過了自動繳費期用路人仍未繳費,遠通電收將寄送平信通知,用路人只要在平信通知繳費期限內至指定通路進行儲值或繳費即可。
每月1~15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為次月15日;
每月16~31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平信通知繳費期限為次月30日。
若過了平信通知繳費期,用路人仍未繳費,遠通電收將以掛號方式寄送補繳通知,收取掛號作業處理費50元,提醒您需在掛號通知補繳期限內補繳。
每月1~15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掛號通知補繳期限為次月30日;
每月16~31日發生應繳通行費之掛號通知補繳期限為次次月15日。
算一下:
1/1 用國道, 1/27前繳費
1/27前沒繳費, 可以到 2/15 才繳
若 2/15 你還是忘了繳, 那2月30日可以繳費, 但要多個掛號費$50 (疑? 2月沒30日 @@)
總結: 反正最多就是 45天以內繳完費 就都不用額外的工本費用與罰款~
qwer1 wrote:
除了遠通電收直營外,超商要5元手續費的樣子XD...(恕刪)
您說的沒錯!
你不想預先儲值, 想要事後繳納, 是可以到超商繳
但就要付給超商 5元服務費~
如果這5元都不付, 那只能自己跑遠通直營店...
但差勁就差勁在此, 遠通直營店 在哪? 有幾家??
做了這個高速公路的代收服務BOT, 只想要最便宜行事的方法~
希望你是預繳... 希望你不要欠費... 我也不用廣設服務據點~~
(個人還真是懷疑在每個高速公路休息站的遠通直營點都是不用店租的, 是高公局免費提供的勒??)
這樣穩穩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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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通行費若尚在自動繳費期或平信通知繳費期內,可以儲值補足餘額後扣款,將不收取掛號作業處理費。共有四種繳費方式,皆不收取掛號作業處理費:
1.可前往(或委託親友)於遠通服務中心直接報車號繳費
2.可至遠通網站、遠通客服中心,採用信用卡繳款方式繳費(每筆收取2%手續費)
3.可選擇7-11_ibon、全家_FamiPor、OK_go、萊爾富_Life-ET 、遠傳門市補單繳費,每次列印支付通路代收服務費5元。
4.亦可於本公司網站、遠通服務中心、指定通路(7-11_ibon、全家_FamiPor、OK_go、萊爾富_Life-ET 、遠傳門市、全國繳費網)以儲值方式完成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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