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我老媽
車廠:本土戲劇一哥代言
車齡:13年,里程數不到10萬,前5-6年原廠保養
過程:插上鑰匙發動,安全氣囊自動爆開
傷害:半邊臉輕微灼傷,加上開不到一個月的白內障手術,眼睛怪怪的
車廠:安全氣囊過十年就該換,如果都來原廠保養我們就會提醒你,所以不賠償
保養廠(原車廠業務開的,有銷售同廠牌二手車):公司也沒有跟我說,但我會負責賠償車子和醫藥費的
另一間賣二手車兼保養廠:氣囊超過時間,告也不會贏,有一個醫生例子也是這樣
我:這不是設計不良的一種嗎?不然電視機過保固爆炸消費者自認倒楣嗎?
結論:雖然車廠一開始都會發一本使用手冊,但會仔細看的人應該不多,更何況是10年後的事,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是要保養廠負責就好,還是要車廠負責?
請有處理過類似經驗的的大大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id123123 wrote:
受害者:我老媽車廠:...(恕刪)
AIRBAG每10年要檢測或更換感應器這是一定會說的...
既然車商都有在說明書裡提醒了,那我想他們有盡到告知義務了...
更何況...
這應該是常識阿...
可以去跟水果日報投訴看看...
可是我覺得勝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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