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經查燃料使用費為“規費”,不屬於稅捐!問題來了,假設車一整年沒有開!何來“使用”燃料?這筆錢也繳16年了,也不奢望廢除了!只是既不是稅所以不能稱“燃料稅”那總可以改成“燃料費”吧!!!!用車里程不多的我對那“使用”兩個字很反感!因為我沒有“使用”那麼多啊。
niniline1999 wrote:這是早就該停徵的...(恕刪) 停徵是不敢妄想,能改成隨油徵收就很佛心了,但是政府每年靠燃料費溢收那麼多錢,應該頂著惡名也不願改變吧!在下只有假日用車...隨油徵收才能真正讓人做到節能減碳吧!不知道那些人腦袋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