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對付酒駕肇事者的鞭刑影片,看了讓人觸目驚心。雖然有點血腥,但是犯者只要被鞭刑了一次,保證皮開肉綻,好幾個星期無法坐上駕駛座;如果膽敢再犯,處罰就不只是罰錢與肉痛而已,保證吃不了兜着走。因為這個鞭刑,使得酒駕事件在新加坡,已幾近絕跡。
只要台灣立法通過跟進甚至鞭數更多(醫好再拖去繼續鞭),保證沒人敢酒駕
1.酒駕被臨檢到按酒測值分別處以10到30鞭不等
2.酒駕肇事,40鞭
3.酒駕傷人,40~100鞭
4.酒駕致死,500鞭
以50鞭為一單位休息一下,屁股鞭爛了,就繼續鞭身體其他部位(包括頭部及臉部或者陰莖及睪丸),若是50鞭內挨不過去死了就算了(名副其實的鞭到死)
但是他死後,身體剩下的可用器官,必須強制捐出,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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