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理賠

最近在國道上與小貨車(MAZDA BONGO 2000cc)發生嚴重擦撞
對方車體全毀, 人輕微擦傷, 隔幾天才去驗傷.
我們這邊應該是100%肇責.

對方是擺夜市討生活, 車上有些生財工具, 他列出來的清單大約價值6萬.
車子開價29萬, 10年車, 里程約四萬.
Total要求35萬左右理賠, 請問這樣價錢是否合理呢?
如果不答應的話對方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說如果上法院的話會不會被要求更多賠償, 比如營業損失, 租車子的費用這一類的..

因為沒有保車體險所以這部分要自行去處理, 想請教版有是否能提供些意見, 感激不盡!
2013-06-03 20: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故 事故理賠
我本身是沒有這樣的經驗,但以我太太在幾年前和摩托車的擦撞;
只能說傷者為大。
只要對方受傷、而您又有那麼一絲絲責任,那過失傷害的罪責,很難避得開。
當時對方騎士因前方塞車而停下來,後來我太太鬆開煞車準備踩油門、對方由右前方切入而導致擦撞。
對方只是車子倒地、手上有些與地面的磨擦而導致的破皮。
筆錄過程,對方都沒表示什麼問題;但她卻在五個多月時、上法院告過失傷害,開口要求賠30萬。
開庭時,檢察官都覺得很離譜,甚至對她說這點小傷要30萬、那麼檢察官讓她撞,只要10萬就好。
但對方仍堅持,後來在某現任市場 (時任議員的好心協調下,當時他說對方檢具許多收據,雖然他知道那不一定是真的,但要我權衡輕重);最後以三萬塊收場。

三萬塊對我雖不是九年一毛,但應該算不痛不癢;
只是自此對台灣的交通法規及司法體系失去信心,
每年繳稅算當成養些會讀書的、但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辭的人。

勸您三思,再決定該怎麼做,但在台灣現實環境下、不能太過理想化。
PC Liao
再補充說明的是,
我們車子都有保意外險,人身險與財損險都有,而且金額也應該都夠。
但是當時對方一付沒關係;
結果運警局筆錄與現場圖都不夠完整,事後她態度一變,說因為車禍造成她無法工作,及多次就醫.....

政府這陣子勇於修法及取締酒駕,這是好及對的方向;
但更重要的,應該是把不合理的法條修改,及認真地取締嚴重的違規情形如逆向駕駛。
PC Liao

PC Liao wrote:
再補充說明的是,我們...(恕刪)


所以您沒有出險!? 這有點傷.
您建議我直接和解是嗎?
現在真的蠻猶豫的, 他是說如果上法院的話要求償65萬.
靈犬來吸 wrote:
最近在國道上與小貨車...(恕刪)

10年車29萬當然不合理
就讓保險公司出面跟他談吧
新車4X萬10年車折舊後應該剩不到4萬
所以讓他去告吧反正你又不是不賠
法官判賠多少就賠多少再多也不會比29萬多
他說上法院650萬也可以
法院不是他開的
你只要持續保留願意跟對方和解只是對方獅子大開口不願意和解的證據
上法院給法官判吧
反正你有保險在保險金額內法官判多少保險公司就得賠多少

建議你找一台年分必較新的中古箱型車賠給他加6萬現金這樣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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