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 超車道 外車道...宣導起來無法讓每個用路人清楚!不當佔用車道的情況還是很常見依我看來...重點是 ( 開比右車慢的,請到右邊去!)1.車速不得慢於右側車輛 (請往右邊移一格吧!)2.右側無車輛時,請往右邊移一格吧!3.車速不得快於規定速限 (但希望速限再提高一些)您的意見呢?
1.只要毎車道時速差10-20公里即可2.另外是開放內車道150公里(只限超車)3.內車道超速150公里以下無惡意危險行駛不得取締4.如遇內側與中線車道並列行駛,前後100公尺內無車輛,內車道(甲)車輛需讓後車(乙車)超車elonyang wrote:內車道 超車道 外車...(恕刪)
能在這裡爬文的基本上都知道了~而那些會在內側車道穩定行駛的,要不就是覺得他已經最高速限了,要不就是四五年級生(他們的觀念是安全駕駛優先,內車道遠離大車=最安全)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早期內車道只有"僅供小型車"的~elonyang wrote:內車道 超車道 外車...(恕刪)
elonyang wrote:內車道 超車道 外車...(恕刪) 再怎麼宣導都沒有用啦!有開過高速公路的一定在分隔島或是橋樑下看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標語,出現頻率算是極高。可是不超車仍持續佔用超車道的情形卻是屢見不鲜。是宣導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