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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調解後續問題

抱歉因為搜尋過好幾回,對於這種事件好像沒有前例可尋,所以再來向大家請益!

日前親人開車和一台機車發生擦撞,對方事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當場對方要求不要報警,親人堅持(之前有在mobile看過私下和解後,機車告汽車肇事逃逸)報警並叫救護車,於是就做了筆錄.............

目前的階段是由調解委員會調解,因為汽車有保車損和人身醫療險,(對方只有輕微擦傷,醫療費用1000元有單據),醫療及車損部份保險公司予以處理,但是對方提出精神撫慰金六萬元(其中包含四天失去工作能力的薪水補償,醫院往返的計程車資,還有擦撞時手機損壞手機$13000,全部都沒有維修單據),而調解委員認為肇責判定6:4(汽車6機車4),但是調解委員認為我們應該給付這筆撫慰金六萬,我們該怎麼做呢?

1.付錢和解
2.不負錢後續會怎麼處理呢?(可以另外申請調解嗎?因為我覺得調解委員不是很公正,既然是6:4為何我們應該賠$60000不是$24000)(我們的車子修理費用並沒有得到賠償)

如果是24000我會選擇1,很尷尬的就是60000不高不低的金額~~加上我們都是上班族也沒有時間上法院,萬一聘請律師是否費用會更高呢?

有詢問過保險公司,他們說上法院曠日廢時,保險公司還是要我們付錢了事.......

因此想問大家的意見,6萬可要上班一個多月...........

能請大家幫忙提供一下意見!
2007-05-25 5: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請他提出薪資證明or其他證明文件,證明他的收入確實有那麼多
另他無照騎機車,這也是一個問題點,有朋友因為一時仁慈
被反咬一口,不可不慎
泰山 wrote:
請他提出薪資證明or...(恕刪)


薪資的部份還算合理,主要是他們提出的撫慰金!

泰山您也認為應該和解是最好的方法嗎?
另一種作法,各人賠各人自己的,和解也不一定
但大部分都選這,因為大家都是上班族,誰有那
時間陪他們窮耗,但希望還是力爭一下,畢竟對方
沒駕照,還是請你們保險公司和對方協調
個人認為

根本不需要賠償他,醫療費用以外的任何費用

首先他是無照駕駛

若依 肇事責任 6:4

那也只需 賠 醫藥費、4日工作所得 計程車費(以上需單據)

其他免談

題外話...
感覺對方好像獅子大開口
幾個月前我騎機車在環島途中被撞
在停等紅綠燈情況被後車撞
上半身有穿護具僅腿部小擦傷
修車費約8k左右
我只向對方要求12k的賠償(是我人太好嗎?)

我覺得賠六萬太多了
感覺是對方想趁機換新手機+付無照駕駛的罰款
而且對方在無照駕駛的部份
應該要提高過失的責任
賠2萬我都覺得多
對方要求的體傷及財損如果都在保險的額度內,應當是保險公司要賠.
如果他仍監持這麼高的金額,那就只好上法院了.
其實上法院也沒這麼麻煩,因為沒有重大傷亡,大概一~兩次就能搞定.
法院也有調解室,先由他調解是否願意和解,如果這邊搞不定,才會開庭審理.
只花你半天到一天的時間,請假也划算.
就算法官判賠,也是判保險公司要賠,你只有花點時間而已.
你可以試著和對方溝通,如果他仍堅持這麼高的金額,
你要表明你願意用保險來賠,可是因為保險公司不賠,所以請他提民事訴訟告你.(注意是民事訴訟喔)
出庭時,要通知保險公司到場.
另請問您一年繳多少保費?如果繳個上萬元的保費,保險內容也有任意第三人的財損和體傷.
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置身事外,他要幫你搞定這件事.
請問您保的是那一家保險公司?覺得這家保險公司有點不負責任.
只出險幾千元,叫客戶另外付6萬合解?
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搞清楚保險內容.
以上是我親身經歷的,也是因為對方的保險公司不賠,對方車主說他願意賠,但是應該是保險公司負責.
加上他的保險公司跟我嗆說-有本事你去告,所以我就自己寫狀紙去告囉.
總之保持平靜的心,不要有爭吵,也當學個上法院的經驗.
這位大大你好,本人之前也是發生類似的車禍(我開車右轉,未注意旁邊有機車,與機車發生擦撞),當時機車有2個人
我賠償的費用如下:

1.人員A(機車所有人)機車修理費 : 8000 元
2.人員A: 未上班補償費:1000元/天 *3 ; 醫療費 1xxx 元(請他們自行跟保險公司申請)
3.人員B(騎車無照駕駛): 未上班補償費:1000元/天 *5 ; 醫療費 1xxx 元(請他們自行跟保險公司申請)

大概是 20000元解決.(事件結束後2個月,警察單位後續又來張罰單 1200元)

以上重點是說不須要賠償那麼多,依照車禍應該負責的比列來賠償是合理的,如果不依照負責的比列賠償那要求的[價格]也應該合理的要求,我個人覺得6萬太多.

遇到這種事,心理一定不好過,會影響生活作息以及工作,所以我建議依負責的比列的賠償金,往上加一點,,讓出轉圜的空間,方便調解委員調解,相信都可以解決的.畢竟還有其他更重要的事,等著我們去作.

hello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現在心裡有個底了,如果可以把金額壓下來我大概願意和解,付個1~2萬處理,超過的話我可能就會請調解委員會送去仲裁了...........

說實在心裡面還真的不好受,平白無故的損失那麼一筆錢!
biduhohe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現...(恕刪)


您也可以提出精神賠償損失
就只出事故後因為受到驚嚇而造成心理上受到創傷
此外因為車輛受損送修期間無法用車而需要的必要交通費
反正要算大家一起來算
看對方還會不會獅子大開口
此外還可以針對無照駕駛這地方
對方既然是未成年無照駕駛
那是誰將車輛借給肇事車主
可以針對這點對於監護人提出民事訴訟
(將車輛借給無駕駛執照的人使用連車主都會有事情)

此外調解委員會的判定並非是交通事故調查的判定
一切以交通事故判定的為主
去調當時的筆錄以及交通事故判定調查報告
至於對方受傷的醫藥費
就道義上還是給一給就算了(畢竟這是台灣)
至於精神損失......門都沒有
車輛損毀損失建議就互賠(不過請樓主將車輛開回原廠做報價)

切記....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痞子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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