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母親節,開著我四月份才進門的時尚銀小C,載著全家去吃大餐,下午就再載全家到中和外婆家慶祝母親節,而陸續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
1.走北二高到中和時,我哥想要開車,就讓他過個癮,但在中和要停車時,卻倒退撞到電桿. 想想留下並沒非常深的折痕且是我哥,就算了.
2.要回家時,由我開車,路上中了小鳥的飛彈,攻擊到我的前擋.
想想回家再清一下就算了.
3.在北二高南下時,我開在最內側車道上,忽然聽到很清脆的一聲,之後發現是我的前檔被小石頭給彈到啦~
4.晚上去竹北給朋友請吃晚餐,就在快要回到家的路上,在一個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時,
我的車過了一半,竟被右方來車給撞上啦~
我的右前面後緣到整個右後門都凹陷五公分的深度且是一個一公尺多的長度...>_<
雙方人都沒事,也都沒酒駕,於是我就叫警察做筆綠,並call業代問相關處理步驟.警察告訴我說以路權來說,我並不是主道,所以我要負七成的錯誤.
但我都過了一半車身而且是我被撞耶~
因為我有保乙式全險,所以現在已拿到一份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一份,請問各位大大,之後要怎麼處理呢?
怎麼辦~我今天連午休都睡不著覺...一直想著車車...
全部的事,都在昨天晚上發生的,我的新車...心好痛啊~嗚~嗚~
我到底要直接連絡保險公司好呢?還是找中和或較近的維修廠呢?
是不是能也順便把以前擦傷的地方都一起修復呢?
補充一下:
對方是進口白色的2004 Volkswagen Lupo 1.4或2004 Volkswagen Lupo Gti 1.6,看他的車頭是幾乎沒什麼大傷,頂多花個2~3個小朋友就可以搞定了.
我的業代跟我說,我的車若要自費至少也要有10個以上的小朋友才夠...
在無紅綠燈與無閃燈或標誌的十字路口.
在右方的來車擁有路權.
小弟上次事故也是與你類似.
因此肇責被判定小弟:對方是7:3
提供給你做參考.
Civic8_henry wrote:
昨天是母親節,開著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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