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轉彎時不小心擦撞路人,很有誠意的載送對方看診,也已無大礙,對方也感受到我們的誠意並不追究,道義上我們也包了個紅包給對方表達心意。後保險公司告知車子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含慰問金)可以申請理賠,但要對方簽和解書。因此舉讓對方覺得不悅,我們也覺得不妥,想請問:是否每家保險公司處理方式皆同?請瞭解的大大們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