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各車廠有時候都都會首推車款閹割一些東西 免得小改款沒戲唱尤其是HID....
在小改款的時候有時會補回HID
通常現在車要用HID一定要有自動水平設計 切線有合格 就可以了
問題來了
如果要改HID 除了切線光型 自動水平 還有原廠燈具證明(機車常常卡住的地方通常就是這點)
那如果先以原廠燈具形狀在小改款以直上為前提下
以上法規都在可以符合 連原廠燈具證明都可以取得的狀況下
舊款車上小改款燈具 改行照成為HID 是不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那如果此方法行得通 為什麼沒人想採用的方式??
黑樂貓 wrote:
大家都知道 各車廠有時候都都會首推車款閹割一些東西 免得小改款沒戲唱尤其是HID....
在小改款的時候有時會補回HID
通常現在車要用HID一定要有自動水平設計 切線有合格 就可以了
問題來了
如果要改HID 除了切線光型 自動水平 還有原廠燈具證明(機車常常卡住的地方通常就是這點)
那如果先以原廠燈具形狀在小改款以直上為前提下
以上法規都在可以符合 連原廠燈具證明都可以取得的狀況下
舊款車上小改款燈具 改行照成為HID 是不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那如果此方法行得通 為什麼沒人想採用的方式??(恕刪)
附件15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設備分類:電系
變更項目: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
變更要件:(紅色表示:缺乏項目,藍色表示:符合項目)
第1目、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後申請變更者,須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
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
為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
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檢驗標準:
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
(1)由燈前一公尺處之頭燈試驗器進行量測,如圖一、圖二所示。(單位為公分)。
HH線及VV線為穿過近光參考軸之水平面與垂直面和此螢幕的交叉點。
角度HVH2-HH為十五度。
(2)近光燈需提供足夠清楚的明暗截止線(cut-off)以作為調整之用,
在配光螢幕VV線左側為水平直線,而另一邊則不應超越HV/H2線(圖一)
或HV/H3/H4線(圖二)上方。
(3)應校準近光光束使明暗截止線水平部份位於HH線下方十公分處,
其轉折處應位於VV線上。
若校準後無法符合近光燈之配光要求,允許在水平方向左右各0‧五度(八‧七五公分)
範圍及垂直方向上下各0‧二度(三‧五公分)範圍內。

變更要件的改裝證明說明:
二、本點設備變更須原車輛製造廠、車輛代理商或車輛修理業
出具改裝證明及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
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
變更要件的汽車車廠說明:
(一)本項汽車設備變更須由原汽車(底盤)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公司、商業
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合法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以下簡稱汽車車廠)
出具改裝證明。
變更要件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單位:
民國98年(西元2009年)前_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簡稱ARTC)
後_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簡稱VSCC)
附件15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點選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點選須知:附件須下載瀏覽。(DOC檔案)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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