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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肇責出來我在跟各位報告

感謝各位大家的批評與指教
小弟心中也有個底了
等肇責出來我在跟各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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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下禮拜可以和解成功

再次強調一下過程
我先開約一個拳頭寬的車門,在他前面的機車也通過我車門、而他卻緊急煞車倒地
他前面的機車跟他騎的車道位置相同
所以他沒有離我比較近,尤其我打開的寬度他絕對撞不到

鑑定後
我80%錯

我覺得如果上法院應該有機會降到30%
但我人在台北 事發地點在台南,,本人女兒才滿一歲,實在無心奔波

交給保險去陪
結果他們開200萬(他們醫療費用是30萬,其他都是他要求的精神xxxx一堆)
撞斷門牙而已

最後和解價應該是70萬,等保險公司做最後確認

總結~我覺得我遇到詐騙集團
2012-12-05 17: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報告

奇達內耳溫槍 wrote:
我住台北,去台南玩時...(恕刪)


雖然沒碰撞,但是你開門的動作會讓機車騎士誤認為你要把門打開。
All by myself~!
這情況叫過失

責任歸屬屬法官自由心證 肇事責任 0%到100%由法官判決

判決下來有可能0% (厲害的律師)
也有可能5% 20% 40% 60%
有因果關系,你開車門的動作嚇到他了,不然他也不會摔
你捫心自問你沒有責任嗎?

奇達內耳溫槍 wrote:
我住台北,去台南玩時...(恕刪)


我也會先微開讓車室燈.車門燈亮起 讓告知後面機車知道我要開門
現在換個角度以機車的立場想 看到車門打開那瞬間其實好像都會讓騎士驚恐一下
但是驚恐應該不至於摔車吧 除非騎士的臨場反應不夠好 導致反應過大
以後要開車門的時候 如果後方有騎士很近 就等騎士超過車門之後再開吧
善意的微開只有騎士距離車子有點距離才適用
我比較傾向駕駛無過失 不過會良心不安
打個比喻來說....
若騎士經過斑馬線的時候看到有行人在斑馬線上往前踏一步就沒有前進
機車為了閃行人卻自己摔倒(沒撞到) 而且假使機車直接通過也不會撞到行人
這樣的話 請問騎士能把摔倒的責任推給行人嗎??
小弟認為是機車自己反應過大 不過不知道法官會怎麼認為 @@"

奇達內耳溫槍 wrote:
但她報警說是我導致她摔車

請問這樣我有責任嗎

PS 沒人證,也無攝影機


請他舉證,沒碰撞,很難說樓主有責任!!
等警察來證明沒有發生碰撞

再看法官怎麼判吧!


她想告你就請她舉證,其它的東西你都不需要理會她

盡量不要跟這女的有任何型式上的對話或溝通,記得所有的一切都看證據
分兩段開是好習慣
最好還是用右手拉門把 能強迫往後看
但你等機車過了再開第一段就沒這些事情了 應該沒差這幾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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