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車無論是要靠站或是離站,都直接閃 "雙黃燈" 取代方向燈!? 安捏對嗎?沒有明確的方向燈,後車要如何判斷對大家都好的最佳路線呢?無論新北市、台北市都有發現 (模範城市!?)(方向燈的好,相信用路人都會了解,對行車安全、效率有多大助益)
公車靠站閃雙黃燈本來就是亂來!閃雙黃燈是"危險警告燈"吧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6正常的行車燈號使用應是:靠站打右方向燈(提醒右後車輛勿加速)停妥時無方向燈離站打左方向燈(提醒左後車輛勿加速)這不是一般交通常識嗎?這跟一般各類車輛的路邊停車有何不同?不論是變換車道或靠站都應該以方向燈告知左、右後方來車你的動向難道機車、小自客路邊停車也都要改打"危險警告燈"?開在車道中打"危險警告燈"??? 瞎扯!鬼才知道你要往左還往右!還是真的在顧路中?
小狗不要跑 wrote:離站閃雙黃燈 應該是 示意後方來車我要切進車道 跟後方駕駛說聲不好意思或謝謝的意思吧...(恕刪) 很多遊覽車、公車司機都是在車道中就開始打"危險警告燈"根本讓人摸不清動向,到底要往左變換車道還是要往右靠站若是真要靠站這類司機大多會從靠站前閃到停妥上下客後再一直閃到切回車道後方來車真的要拿十元出來"把杯"或"猜人頭"看看神能不能在猜出後指示開那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