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 國公局自 4/1~6/30 期間, 啟動「第三階段」執法, 將會重罰「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 仍持續占用超車道, 並造成後方車流阻塞」的車輛, 罰款金額自 $6,000~$12,000.-, 請大家多向身旁的親友們宣傳, 以免顧人怨又損失荷包....
超級贊成.....今天有事北上...在中山高上遇到不少時速80在內車道龜爬的...先說喔...車流並不多..其餘車道是....內車道80....中間車道90....外側車道100...在內側車道龜爬的車..前方300公呎內沒有任何車輛......閃大燈+長按喇叭.......不理你就是不理你...真想用RPG把他轟掉...
小弟覺得, 應該要多製作宣導影片, 才是正途. 光這樣罰, 能罰多少人? 能產生多少效果? 真的有心要改善的話, 拍幾部宣導片, 黃金時段可以有 300 萬人觀賞, 尤其在電影院當片頭廣告放, 效果都比罰單好太多了....不過, 話說回來:罰單 = 國庫收入影片 = 國庫支出政府還真是缺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