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起「使用內側超車道卻堵塞行車者」重罰6千~1.2萬

消息來源: 國公局

自 4/1~6/30 期間, 啟動「第三階段」執法, 將會重罰「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 仍持續占用超車道, 並造成後方車流阻塞」的車輛, 罰款金額自 $6,000~$12,000.-, 請大家多向身旁的親友們宣傳, 以免顧人怨又損失荷包....
2007-03-31 23:32 發佈
超級贊成.....
今天有事北上...在中山高上遇到不少時速80在內車道龜爬的...
先說喔...車流並不多..其餘車道是....
內車道80....中間車道90....外側車道100...
在內側車道龜爬的車..前方300公呎內沒有任何車輛......
閃大燈+長按喇叭.......不理你就是不理你...
真想用RPG把他轟掉...
宣導歸宣導啦...
部份用路人大概要第一張罰單告發,上了新聞,才會有所警惕吧!!
警察辛苦了....到時大概又得採證以供告發.......不然大概會有爭議吧.....
銀河帝國www.ogame.com.tw, 宇宙: 宇宙二,加入羊盟,小羊出門吃小狼去了喔!!.... 騎士爭霸:http://www.bat
我也舉雙手贊成.....
太多沒道德的汽車駕駛把內側車道當作腳踏車專用道龜速巡航.
讓真正守法的超車用路人非常無奈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大概只有台中以北會嚴格執行吧!
而且應該是事後補寄罰單
這....對當下的交通阻塞狀況
不會有立即的改善吧
龜速車永遠是龜速車
要超車的人得自己承受鑽來鑽去的"樂趣"
危險囉!
九牛大補丸 讚!
小弟覺得, 應該要多製作宣導影片, 才是正途. 光這樣罰, 能罰多少人? 能產生多少效果? 真的有心要改善的話, 拍幾部宣導片, 黃金時段可以有 300 萬人觀賞, 尤其在電影院當片頭廣告放, 效果都比罰單好太多了....不過, 話說回來:

罰單 = 國庫收入
影片 = 國庫支出

政府還真是缺錢啊.....
以小弟每天都會在北部的高速公路跑約200km的經驗
高速公路上外側總是比內側快
希望能成為常態性執法,
不要只在專案期間認真執行.

雖然舉證不易,不過把路權觀念建立起來比抓超速對交通有益多了!
(惡意飆車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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