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高速公路網站裡面出現這個東西
http://www.freeway.gov.tw/Fare_Calculator/Fare_Calculator.aspx
大家來分享試算後的差異吧!!
我帶老婆回娘家都不用錢
路段1: 國道1,從豐原到台中系統,去回程 (里程數:6公里)。
路段2: 國道4,從台中系統到清水端,去回程 (里程數:24公里)。
改成哩程計費後
最少被收5元
最多被收25元
順帶一提
要公平,要正義,要使用者付費,可以
燃料稅隨油徵收我舉雙手讚成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路段2: 國道1,從新竹系統到彰化(中華西路),去回程 (里程數:198公里)。
總里程數:314公里
現行 新方案
320元 方案一 【一段式收費】 257 元
方案二 【兩段式收費】 304 元
方案三 【三段式收費】 319 元
方案一 【一段式收費】: 無免費里程, 單一費率0.82元/公里 。
方案二 【兩段式收費】: 每日每車免費10公里, 標準費率1.0元/公里計算通行費 。
方案三 【三段式收費】: 每日每車免費里程20公里, 標準費率1.2元/公里(行駛里程<200公里),長途費率0.9/公里(行駛里程≧200公里) 。例:國1從台北到岡山,總里程數324公里,通行費計算方式為(324-200) x 0.9 + (200-20) x 1.2 = 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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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完之後,我覺得別人的「免費」,為什麼是我要幫他付?
麥算攏沁菜啦!一算就.....照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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