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我朋友左轉時已完成左轉的動作,並禮讓兩部機車先行,但對向車道的第三輛機車為閃過朋友車,從朋友車後
方繞過後,但後方第四輛機車卻因剎車不及撞上第三輛機車,但朋友車已左轉直行,並不知後續發生了車禍,但
經過14天接獲事發當地警局來電,說朋友車肇事逃逸....朋友已將當天行車紀錄交到警局,員警看了之後說,
將行車紀錄交由交通隊研判,因此尚未製作肇事逃逸刑事筆錄....請問此種情況....朋友車是否構成肇事逃
逸刑責呢??
diowan wrote:
如果朋友影片能放上來...(恕刪)
我也覺的影片要放上來
很多人不知道 " 轉彎車輛要禮讓直行車輛 "
是我家的錯,謝謝各位指教
在駕駛座視線/騎機車視線 真的無法體會你的用路方法是不是嚇到人了
ps.
要是我
死也不放影片上來
這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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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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