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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頁已經回覆了.....車子被拖吊....疑問

今天3/25車子在板橋被拖吊
開照片裡的車還被拖
丟臉吧
第一次被拖吊(民營拖吊場)

我想問的是
我去拖吊場領車時,有些疑問
1、我的車沒貼封條,隔壁的車有,現在是不是沒有規定一要貼?
2、我只有拿到罰單收據,沒給我罰單,我想看告發的員警,及哪一個分局的,難道會因為兩三個小時前被拖,所以罰單還沒寫好,收據上有罰單編號?
3、我想看照片,這個要的到嗎,我是停黃線,但我想看證據,因為罰單上總要寫違規地點吧?

以上沒有跟拖吊場的人理論,領車時我只檢查我的車有沒有被破壞,我就開走了
以上的資訊,我是否可以由監理處的網站查的到
或是什麼交通裁決所可以問的到

希望有經驗的的網友
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

2007-03-25 20: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疑問 車子
說真的我也有類似的疑問,在這等待有能力的大大回答吧!
假日黃線有拖吊???
感覺很怪...好像是新的斂財手法(純猜測)
tittanlin wrote:
假日黃線有拖吊???
感覺很怪...好像是新的斂財手法(純猜測)


黃線禁止停車也有假日啊?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原來假日黃線停車還是要看告示牌
tittanlin wrote: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原來假日黃線停車還是要看告示牌


我印象中只有銀行郵局之類的前面,晚上和假日可以停,會有個藍色的牌子,
其他地方到沒聽過黃線有假日啊。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依照我上次被拖吊的經驗回答你吧


1、我的車沒貼封條,隔壁的車有,現在是不是沒有規定一要貼?

A:是的一定要貼不然你可以說你車上有東西不見的,拖吊執行業著就完了

2、我只有拿到罰單收據,沒給我罰單,我想看告發的員警,及哪一個分局的,難道會因為兩三個小時前被拖,所以罰單還沒寫好,收據上有罰單編號?

A:你應該要拿到兩張東西,一張是你繳交拖車費的收據,一張是員警的紅單

3、我想看照片,這個要的到嗎,我是停黃線,但我想看證據,因為罰單上總要寫違規地點吧?

A:一定會有照片,我上次還有DV全程錄影

不過你已經離開拖吊場,很難再去理論的

執法是沒有例假日的,有人報就一定要拖,違規就是違規不應日期而改變

依小弟不負責任推斷,拖吊車的隨車員警剛好不在

拖車的小弟應該是新手,還等不及員警搜證貼貼紙

可能自己拍一拍,就把車子拖回來了

沒貼貼紙在民營業者相當嚴重的疏失,萬一有民眾說車上有錢掉了

民營業者就吃不完兜著走,所以一定會貼貼紙自保

他們應該會用照片事後再進行舉發的動作,所以你去理論也沒用

其實大家去領車一定要注意黃色貼紙有沒有被損壞,

有疑問一定要當場提出,一旦駛離拖吊場一切都沒有用啦

車子被拖到無數次的心酸的工程師,很無奈的告訴你



可能要恭喜準備付雙倍罰款了,數年前我在新莊中正旁巷子裡的集合式住宅前停約10多分鐘,回來車已被拖吊,到拖車場領車只拿到拖吊保管費收據沒拿到紅單,也一直為收到紅單過了約一年收到逾期紅單也沒有違規照片,更扯的事違規地點是在中正路XX3號。據說這是台北縣監理站的重罰手段。
vic yao
謝謝前面的網友回答
執法是沒有例假日的,這點小第倒是沒什麼意見

只是小弟向來停車都很注意
不停人家門口及店門口,遇紅線不停,不妨礙交通為原則
假日倒是會看狀況黃線停車

只是小弟領完車,一路開回家,除了檢查車子開起來,是否有不對的地方
腦子裡都想著被拖吊的畫面,所以才想到貼貼紙,拍照,上溜冰鞋,拖走
當然死也要見屍,所以才想到照片及罰單

我想
我會寫信給台北縣警察局
看看有沒有局長信箱之類的
幫我的疑惑解釋清楚

投書xx周刊
在拖吊場門口站崗
看看是否每台車都有貼標籤

圖裡的紅點是我停車的地方,映象中是在蓋房子
但我不是停工地的門口,我停鐵皮鷹架旁,前後停有多部車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前我的車被拖吊,
"立刻"去拖吊場取車;
但服務人員說沒有車的進場紀錄(?)
我自己到場內找到車後回繳費處,
現場警員立刻補開單還一直跟我說抱歉.
我還覺得奇怪怎麼警員的態度突然變好了!

現在我明白了...
正常違規拖吊時一定要有警員在旁開單才能拖吊,
當時我的車是拖吊人員未會知警員到場時拖的,
說白一點就是合法偷車,
警察怕麻煩不想到場開單,
直接叫拖吊人員原先拖吊後,
再到拖吊場一起開單!

當初他們可能是作業疏失,漏開我這台車的單子!
要是我當初想到的話就可以反告他們未依法行事!

說白一點,現在執行拖吊作業是按表操課的已經不多了,只要大家看規定就可以知道一堆拖吊都不成立!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管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

2、對於違規停放車輛非經執勤員警完成照相採證及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程序,不得執行拖吊。
7、填載「妨礙交通車輛保管通知單」四聯單,一聯留存,其餘三聯應連同「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通知聯交由拖吊車司機隨同被拖吊車輛攜回保管場建檔。

8、執勤員警應於違規停放之車輛車門四周及後行李箱黏貼載明日期及其簽名或蓋章之封條,""執勤員警黏貼時"",拖吊公司人員應將之拍照存證。


studded-sky wrote:
2、我只有拿到罰單收據,沒給我罰單,我想看告發的員警,及哪一個分局的,難道會因為兩三個小時前被拖,所以罰單還沒寫好,收據上有罰單編號?

A:你應該要拿到兩張東西,一張是你繳交拖車費的收據,一張是員警的紅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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