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跟測速照相機比較熟的前輩們~

昨天騎機車出去亂晃...結果晃太遠了= =
回家時就覺得騎的很累...想快點回到家...
因此不知不覺就越騎越快我不是故意的
記得當時我的時速約105~110km/h(錶速)
在省道上...速限是70km/h...
該道路為二線道...我則是騎在分隔快車道與機車道的那條白線上
相機在我的右側...當我發現他時已來不及了
我想問...這樣會不會被拍??????
(因為我常在路上看到很多機車已經紅燈了還由快車道騎過停止線
相機也沒拍...so~希望沒被拍才好啊)
2007-03-22 8:13 發佈
有些相機確實是會拍機車的,哈,我就被拍過了,如果你沒看到閃光,基本上應該是沒有拍到,會不會拍應該是跟相機有關,有些是有辦法感應到機車的,但有些是沒辦法的。
當時是白天...有閃光我也察覺不到
對了...地上好像還有感應線圈吧...
唉...我以後要換50c.c.的啦
我有騎機車超速被拍過..沒有閃燈的

反正省道上超速罰不了多少,前二天也才收到一張4輪的

【一般道路】
現行罰鍰如下:
超速未滿20公里罰1600元。
超速未滿40公里罰1800元。
超速未滿60公里罰2000元。
超速滿60公里未滿80公里罰8000元。
超速滿80公里未滿100公里罰12000元。
超速滿100公里以上罰24000元。


【高速道路 以及 快速公路】
現行罰鍰如下:
超速未滿20公里罰3000元。
超速未滿40公里罰3500元。
超速未滿60公里罰5000元。
超速滿60公里未滿80公里罰8000元。
超速滿80公里未滿100公里罰12000元。
超速滿100公里以上罰24000元。

【競飆條款】
二輛以上之車輛共同違反超速 60公里以上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罰30000 元。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命運就像被強姦:如果不能反抗的話就去享受吧; 生活就像在自慰:一切都要靠自己的雙手來解決! ●
機車被拍的機會不大,只知道市民大道靠近安東街那隻有~
也許哪天新聞就會有破紀錄報導,
機車超速被拍到的紀錄~
1
我高雄人...騎到屏東去真是無聊....
會不會屏東那鄉下的省道相機比較落後一點啊

不知道您遇到的是闖紅燈還是雷達固定桿
如果是闖紅燈的話綠燈時候過去不會照
紅燈壓到感應板的話就會照
如果是雷達固定桿只要超速就會拍
當時騎很快沒注意看...
不過應該是人家說的那種小白盒...
那應該不是用雷達的吧?!
記得地上有感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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