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親人詢問一下
希望有瞭解的大大能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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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A車)在5月時開車欲右轉至巷道內停車
已打方向燈且有注意後方路況
A車車頭剛轉過去時
從後照鏡中看見後方機車騎士(B車)疑似急煞滑倒
A車便煞車以防騎士滑入車底
並下車關切騎士狀況
同時報警幫忙叫救護車
AB兩車並未發生碰撞
但B車騎士宣稱滑行後身體繼續往前撞到汽車
所以警察也請A車到警局製作筆錄
機車騎士當場表示因A車後方尚有一部貨車阻擋視線
故第一時間並未看見A車之右轉燈號
經警察現場丈量B車約滑行5公尺
該騎士至醫院檢查診斷為某處骨頭有裂紋
但不需開刀或住院
因為A車認為並未碰撞
且事故發生應為該騎士速度過快與未注意前方車況
故當時並未討論和解或賠償問題
不料最近收到調解通知
到現場之後
B車騎士主張要向A車索取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與看護費用等
看對方的態度似乎想要獅子大開口
醫療費用倒是還好
強制險應該會給付
但是我想請問像這樣的情況
B車真的有權向A車索取賠償嗎
A車是十幾年的老車
只有保強制險
所以也不能請保險公司出面幫忙
懇請各位集思廣益或提供經驗
萬分感激
LeonardoDaVinci wrote:
代親人詢問一下希望有...(恕刪)
我有跟這個事故一樣的狀況,
最後在高院時,還被判賠高額賠償,
還好取得緩刑,才能少繳罰金約10萬,
這也牽扯車道問題,
如果兩方都在同車道上,那轉彎車肇責可能會較少,
如果兩方是在多線道上,如轉彎車沒在最右邊車道右轉,
或跨線轉彎,那肇責就較多;若有,肇責就較少,
但是,
因機車騎士有受傷,開車的就會吃虧很多,(除非開車的也有受傷)
所以他可以告你們過失傷害,(以刑逼民,這樣可以讓法院煩你,告輸了也不花錢)
而且只要開車的有1%的過失,罪名就能成立!
所以,
最初的筆錄跟現場圖,和初判表就很重要,(5月的事故,初判表應出來了吧?)
如果初判表你沒有肇責,那勝算就很大,
如果有,那最好還是好好的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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