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照例將十幾歲的愛車停靠於路邊。(無任何違規爭議)
晚間一台轎車高速狂飆行經家門,車上三名年輕人。
因為反應不及,撞到一台要過馬路的機車。
轎車車頭全毀,機車車主受重傷並無生命危險。
因向前的慣性,撞了老弟的愛車左前方。
後來有警察來,老弟一干相關人員前去警局作筆錄。
問題一:對方表明無財無產可吃免錢飯!我們是否沒輒?
問題二:對方倘若只有強制險,受傷的機車車主可否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問題三:老弟的愛車下場是修理與對方買回,那種方法較合乎情理?
問題四:對方已收押,其家人不聞問並與肇事者劃清關係。我們還能作何補救或預防措施?
問題五:如無法獲償,那種處理方式能獲得最大利益?(報廢或是.....)
注:車主與肇事者非為同一人(對方筆錄)。但是車主在車上。有酒氣。不知警方是否有做酒測。
毀損情形:
1.駕駛座車門卡死,後乘坐車門難開關。
研判A柱跟B柱都有變形。或是前葉子板後抵,使車門無法開啟。
汽車行進正常,無怪聲音。




感 謝各位先進的不吝解答小弟心中疑惑。
20070219-----17:00補充
本車外觀並非積很多灰塵,是車漆音年代久遠而退色剝落。
進口車外漆內還有一層硬膜,約1MM。加上是在風沙多的南部行駛。
雖然外表有退色的痕跡。不過基本每個月都會洗一下。
載媽媽去買東西或其他大小事情。
也能北上高速公路來我家作客。實在是一台還算盡責的好車。
也沒遇過顧路的情形。家裡不算富裕。只能另覓一部3~5萬的車車。
只是我們沒啥關係,也沒辦法保證能再找到一部這麼盡責的車車。
雖然被撞了,冷氣還是保持強冷,行駛還是勇建。才會有這麼尷尬的狀況。
棄之可惜。留下來繼續行駛覺得會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
也感謝各位先進的熱情回應。
20070222-----補充
由於車車身處南部,其實對於十幾年的老車不會給予多大的照顧,頂多用清水洗車(我們那邊風沙大,幾天沒洗會卡一層土)。不過5油3水都不忘補充。燈具雖然霧化,說實在的在夜晚開燈還比我的3年車(有裝前檔格熱紙)夜間視感還好!
我們不會非常偏激的要求肇事者一定要怎樣,只是我們希望能在一個平和的情境下能求得雙方滿意的賠償條件。
畢竟我們家就只靠這台車辦事情,鄉下真的是需要一台車車。也希望肇事者能良心發現。
現在老弟只有保持平常心,希望這次的吃虧能換來挑下一部盡責好車的運氣。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