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月時收到4月份跑蘇花時在152.5公里處被流動是照相機拍到超速60公里,但該路段筆直且有超車線,限速40公里
事發當時前方有一台遊覽車慢速行駛,到達該超車路段,我以全速迅速超越,因為在對向車道停留越久,風險越高,且在超車過程中需全神貫徹始終於對向路況,無法低頭注意時速狀況,並無法控制車速在40公里
收到罰單,我馬上向監里所提起申訴,並製作公式繪製超車速度與完成超車所需要時間表來表示正常速限下的超車行為,會增加與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風險,但過了一星期後接到原告發單位回函,僅以超速事實明確依法開罰帶過,我想我能理解警察單位的怠惰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我想知道各位對類似情況~省道超車超速是否違規的看法
ps:我的超速照片拍到我在超車線對向超車
appchen3618 wrote:
在五月時收到4月份跑蘇花時在152.5公里處被流動是照相機拍到超速60公里,但該路段筆直且有超車線,限速40公里
事發當時前方有一台遊覽車慢速行駛,到達該超車路段,我以全速迅速超越,因為在對向車道停留越久,風險越高,且在超車過程中需全神貫徹始終於對向路況,無法低頭注意時速狀況,並無法控制車速在40公里
收到罰單,我馬上向監里所提起申訴,並製作公式繪製超車速度與完成超車所需要時間表來表示正常速限下的超車行為,會增加與對向車道發生事故的風險,但過了一星期後接到原告發單位回函,僅以超速事實明確依法開罰帶過,我想我能理解警察單位的怠惰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我想知道各位對類似情況~省道超車超速是否違規的看法
ps:我的超速照片拍到我在超車線對向超車...(恕刪)
超車超速六十公里...被拍到就...

認賠就是了,還上來發文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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